南陵县何湾镇包装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11:34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成静文 字体:【  

 项目编号:WH11GC2023FJ9618

政府采购计划任务书:FS34022320230364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南陵县何湾镇包装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H11GC2023FJ9618)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08

南陵县何湾镇包装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第1次202305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