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5:23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试 行)》 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与应急响应

联动工作机制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极端强降水应对防范工作,确保气象 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充分 发挥气象预警在防汛救灾中的先导作用,按照《芜湖市暴雨预 警信号 “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试行)》、《南陵县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陵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制定南陵县暴雨预警信号叫应工作机制。

一、适用范围

南陵县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南陵县防汛 抗旱指挥部 ( 以下简称 “防指”) 成员单位根据对应职责启动 县级暴雨预警信号叫应工作机制,各镇防指启动镇级暴雨预警 信号叫应工作机制。

二、“叫应”时限

气象部门于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发布之时起 20 分钟  内完成“叫应”;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镇、开发区接到“叫应” 信息 15 分钟内完成 “叫应”。

“叫应”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实施。

三、“叫应”机制

( 一 ) “叫应”关系

1.县气象部门负责“叫应”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政府分管应急、住建、城管、 自规、气象、水务负责同志,以 及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开发区。

2.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 “叫应”本单位、本系统 二级机构或派出机构洪涝灾害风险点等基层一线责任人。

3.镇、开发区、村 (居) 责任人 “叫应”高风险群众。

(二) “叫应”范围

“叫应”单位应根据预警等级及影响范围,有针对性地对 各级党政负责同志、单位 (含洪涝灾害风险点)、基层一线责 任人 ( AB 岗责任人) 及高风险群众实施 “叫应”。

( 三 ) “叫应”实施

1.橙色预警信号。按 “叫应”关系,“叫应”同级政府分 管负责同志 (分管应急、气象、水务、住建、自规、城管等部 门下同), 以及防办、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镇、开发区,基层 一线责任人 ( AB 岗位负责人)。

2.红色预警信号。按 “叫应”关系,“叫应”同级党委、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分管同志,以及防办、防指相关成员 单位,相关镇、开发区,基层一线责任人 ( AB 岗位责任人)。

四、“叫应”方式

根据紧急程度及队伍实际,可采取短信、微信、电话、应急广播等方式 “叫应”,基层村 (居) 还可采取敲门入户、鸣 锣吹哨等方式 “叫应”。镇党政负责人和防指成员单位必须采 取电话叫应方式。

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及持续强降雨或河库高水位 状态下的橙色预警信号时,县防办应立即组织气象、水务、住 建、农业农村、自规、城管、交通等部门会商研判,紧急情况 下,会商可采取电话等便携方式。同时,组织融媒体中心、通 信运营商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红色预警信号。县防办综合研判相 关单位关于雨情、水情、城市内涝及重大基础设施影响等情况 分析,提出防汛应急响应建议,需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的报本级 防指审定,按本级预案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启动响应。县防指 相关成员单位,相关镇、开发区接到“叫应”信号后必须立即 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本区域有关部门按照应对山洪灾害、洪 涝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部门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 急响应。基层一线责任人接到“叫应”信号后须按照划定的责 任范围立即开展响应行动。

六、有关要求

( 一 ) 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镇、开发区党政负 责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切实将洪涝灾害临灾 “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的有效实施,作为健全完善防汛 指挥体系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 二 ) 县级拟建立电话叫应平台,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镇、开发区、基层责任人要明确“叫应”接收方式 ( 叫应名单 及手机号码),每年汛期前报送至县防办,后期如有变动应及 时更新。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镇、开发区、基层责任人 要确保汛期及其他重要时期24 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各部门要 查明辖区灾害风险点,尤其是涉及到人员安全的灾害风险点, 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 三 ) 各镇、开发区要按本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基于 灾害性天气预警为先导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体系,细化针对 不同等级暴雨预警信号的叫应机制,分别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确保 “叫应”有效、处置有力,切实服务基层群众。

( 四 ) 本工作机制由县防办、县气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