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工作方案
镇、村 (社区) 是防汛抗旱措施落实的 “最先一公里”,关 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镇、村 (社区) 两级水 旱灾害应对能力,打牢基层基础。根据《安徽省基层防汛抗旱应 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 全县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 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实 战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着力 提升基层极端天气应对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建设目标
聚焦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升,围绕“五个强化、五个提 升”即:“强化防汛责任落实,提升执行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升识别力;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提升管控力;强化应急要素支 撑,提升保障力;强化人民防线基础,提升共治力”,分批开展 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2023 年籍山镇、许镇镇先 行开展并完成试点工作,其他镇 2024 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届 时建成上下贯通、责任压实、响应快速、防控严密、保障有力的 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体系,大力提升基层防御暴雨、洪涝、干 旱等灾害水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抗 旱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 一 ) 健全完善组织责任网,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1.健全机构
( 1 ) 健全完善镇防汛抗旱指挥所 ( 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 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明确镇防指办事机构 ( 以下 简称镇防办),一般为应急管理职能机构,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 作职责,同时配备必要专业人员,镇防办主任一般由分管应急管 理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承担防汛抗旱任务的相关机构主要负 责人担任。
( 2 ) 在应急响应期间,镇防指整合人员力量,成立指挥协 调、抢险救援、生活保障等应急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 工作。
( 3 ) 健全完善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 (社区) 防汛抗旱工作组 ( 以下简称村级防汛抗旱组)。
2.压实责任
( 1 ) 建立县级领导包保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 员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及包保具体 职责。
(2)镇防指根据辖区灾情特点,结合现有的社会治理体系, 建立防汛责任网格,逐个落实责任人,实行定格、定人、定责清 单式管理。
( 3 ) 汛前及时调整充实镇防指、镇防指办、村级防汛抗旱 组人员,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并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实行 责任告知制度,确保每名责任人熟知其具体职责。
3.完善制度
( 1 ) 制定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实行 领导带班制,村级防汛组应急响应期间实行 24 小时巡查值守, 明确值班值守岗位职责。镇防指、村级防汛抗旱组应有固定办公、 值班场所,配备电话、传真和计算机 (含网络) 等设备。重要制 度要上墙。
( 2 ) 制定巡查报告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明确专人,加强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明确的巡查路线、巡查频次、记录巡查 内容,发现隐患第一时间逐级报告险情类别、时间、地点、灾情 损失、危害程度等,协助相关人员进行险情处置。( 3 ) 制定隐患关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镇防指建立重点 部位 “关停撤”机制,按照权限,决定采取 “三停”(停工、停 业、停课) 措施,必要时撤离转移群众,第一要务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二)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网,筑牢防汛安全底线。
4.应急预案
( 1 ) 镇、村 (社区) 两级要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 要一圩一预案,一村一预案。预案应急根据险情特点侧重职责分 解、巡查值守、险情处置、信息传播、险情灾情报告、人员转移 安置等具体措施。
( 2 ) 村 (社区) 预案图表化,编制村级暴雨洪涝风险图, 标明风险范围、隐患点位置、居住人员数量及分布,网格责任人、 转移路线、避灾安置点等信息。
( 3 ) 实行预案逐级审查,县防指对镇级预案进行审查,镇 对村 (社区) 预案和暴雨洪涝风险图进行审查,镇与村 (社区) 预案由镇批准印发,镇预案报县防指备案。
5.隐患排查
( 1 )镇防指要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高陡边坡、 切坡建房、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堤防、低洼易涝区( 点 )、 学校、养老院、工矿企业、沿河道路、桥梁、渡口、地下空间、 下穿立交、下沉式建筑、在建工地等部位 ( 区域) 进行排查,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 2 ) 镇防指会同县级水利、 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交通 等部门对辖区可能受暴雨洪涝威胁的人群进行重点排查,逐一确 定需要转移对象,制定转移人员清单,确定转移路线,落实安置 点。
( 3 ) 村 (社区) 要配合镇防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风 险隐患按排查清单整改。
6.风险管控
( 1 ) 镇防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进行识 别评估,以高、中、低标识风险程度,建立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 单。在高风险区 (部位) 设立明显标示牌,县防指统一标示牌材 质、外观、 内容等。
( 2 ) 镇防指对排查出的险工险段、 阻水障碍等建立整改清 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时销号;对一时不能消除的 隐患,制定应急度汛措施。
( 3 ) 镇防指对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 4 ) 每年汛前将灾害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隐患整改清 单、需转移对象清单报县防指备案。
( 三 ) 健全完善抢险救援网,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监测预警
( 1 ) 水利、气象部门统筹建设辖区内水文、气象基础设施,要将上下游、左右岸及辖区的监测预警信息接入县级防汛系统, 镇级确保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抗旱组和各网格责任人。
( 2 ) 村 (社区) 要有关联雨量站,有条件的设置简易雨量 筒、水尺等监测设施;在高风险的地质灾害、城乡积涝等灾害点 或风险区要设置专业监测设备。
( 3 ) 村 (社区) 按要求配备应急广播、警报器、铜锣等报 警设备,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 4 ) 建立临灾预警 “叫应”机制,基层防汛责任人接到预 警后,要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未反馈的,预警发 布单位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 醒”,也要 “回应”。
8.转移避险
( 1 ) 镇防指要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风险隐患确定降 雨和水位阈值、险情等级,明确受威胁人员 “准备转移”“立即 转移”条件。
( 2 ) 建立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
( 3 ) 镇防指要建立人员安全转移制度,应急期间在规定时 间内各类防汛责任人 100%进岗履职、危险区域人员 100%撤离、 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 100%转移。
( 4 ) 落实上级风险提示各项措施,并及时反馈。
9.避险设施( 1 ) 各镇要有 1-2 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 100 人的规范化 避灾安置中心。 常住人 口 1000 人以上的村 (社区) 至少有 1 个 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 50 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
( 2 ) 合理布局避灾安置点,避灾安置点应规范化建设,建 立健全保障机制,明确分工。避灾安置点要满足抗震、防火等相 关规范技术,主体建筑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 凝土楼 (屋) 盖。选择已有公共建筑物设立为避灾安置场所的, 应做好场所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加固。配备基 本的生活设施、必要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 保障安置人员有住处、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在显目位置和主要 道口需设置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标注应急撤离路线、 人员疏导标志和避灾安置场所功能分区标志,方便群众识别。
10.信息报送
( 1 ) 建立灾害信息员制度,镇、村 (社区 ) 至少有 1 名灾 害信息员,负责灾情统计报送、 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 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
( 2 ) 村 (社区) 在灾害发生后 30 分钟内将本地灾情险情上 报所属镇政府;
( 3 ) 镇在接到灾情险情后 15 分钟内口头、1 小时内书面报 告县防指。
( 四 ) 健全完善基础功能网,提高应急保障水平。11.应急队伍
( 1 ) 镇级要有效整合辖区内应急力量,组建 1 支不少于 50 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村 (社区) 要组建 1 支不少于 15 人 的防汛抢险小分队,承担防汛抢险救灾和抗旱有关任务。
( 2 ) 县防指统一基层应急队伍外观标识和服装,提升队伍 荣誉感。镇、村(社区)应急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
( 3 ) 镇级应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和应急队伍配备 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 4 ) 鼓励镇防指依托基础好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区域应 急队伍。
12.物资储备
( 1 )镇级要有面积不小于 50 平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 (包 括代储点 )。
( 2 ) 村 (社区) 要有面积不小于 15 平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 库 (包括代储点)。
( 3 ) 根据当地实际,明确镇和所辖各村 (社区) 的具体储 备标准,备齐并及时补充消耗的应急物资。
( 4 ) 多灾易灾镇、村 (社区) 实现卫星电话、排水泵、应 急发电机等 “三大件”落地落实。
( 5 ) 基层防汛责任人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13.培训演练
( 1 ) 镇防指制定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汛前至少 组织 1 次防汛责任人、抢险队员、巡堤查险人员等岗位培训。
( 2 ) 镇级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村 (社 区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需转移对象转移避险实战演练,演练 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群众知情参与。
( 3 ) 做好培训演练相关文字、 图片、视频资料的汇总、存 档。
14.信息化支撑
( 1 ) 将防汛抗旱 “三大系统”应用到镇、村 (社区) 防汛 责任人。
( 2 ) 镇防指将防汛责任人、风险隐患部位、需转移对象、 队伍物资、应急预案等录入相关系统。
( 五 ) 健全完善运行保障网,推动体系长效运行。
15.宣传教育
( 1 ) 镇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 网络和 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抗旱救灾知识进 学校、进村 (社区 )、进企业。
( 2 ) 防汛责任人要熟悉预案,了解辖区内风险区、危险区、 隐患点,掌握救援队伍和物资。
( 3 ) 村级责任人要熟悉风险区、危险区人员信息及人员转移方案。
( 4 ) 人员转移责任人要熟悉需转移人员名单、转移路线和 安置地点。
( 5 ) 群众要熟悉转移路线以及避灾安置场所位置。
16.运行保障
( 1 ) 镇防办和村级防汛抗旱组要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 需的办公设备。
( 2 ) 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 3 ) 落实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工伤、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资金。
17.总结评估
( 1 ) 发生较大以上险情灾情后,镇防指在组织做好防灾救 灾、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及时组织复盘总结。
( 2 ) 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 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三、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县 防指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完成。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 指导督促基层落实灾害信息员、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避灾安置场 所和抢险队伍建设、抢险演练,明确责任任务。县财政局:做好标准化建设资金保障,将基层防汛抗旱应急 能力标准化建设和长效管理所需的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指导督促基层开展地质灾 害隐患排查和整改,指导地质灾害隐患责任网格划定和责任人落 实,明确整改任务、职责和危险区域转移阈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基层开展城乡危房的风险排 查;主城区排涝水系、管网的建设。落实网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县水务局:指导督促基层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改。指 导基层水利员、堤防、危险区网格划定和责任人落实,明确整改 任务、职责和危险区域转移阈值。
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我县基层 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实施步骤
根据市防指工作要求,我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 设总体工作分五个阶段逐步开展,分阶段建设任务如下:
( 一 ) 组织准备阶段 (2023 年 3 月 ~ 4 月上旬 )。完成《南 陵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编制和工作 计划制定,健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成 建设前期准备。
( 二 ) 试点建设阶段 ( 2023 年 4 月上旬 ~ 5 月下旬 )。全面 动员部署,籍山、许镇作为试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全市先行先试,确保试点镇 及所辖村级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主汛 期可投入实战应用。其他各镇参照方案试行,明年全面开展建设 达标。
( 三 ) 整改提升阶段 ( 2023 年 6 月上旬 ~ 7 月下旬 )。开展 汛期试运行,开展复盘评估,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 出亮点,巩固提升基层防汛抗旱能力,确保试点镇及所辖各村级 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在 7 月底前基本完成。
( 四 ) 考核验收阶段 ( 2023 年 8 月上旬 ~ 9 月下旬 )。县防 指在各镇自验的基础上,8 月底前组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 准化建设自评,并于 9 月底前接受市防指复核,年底前接受省防 指验收。
( 五 ) 全面推进阶段 ( 2024 年 )。在调研评估、总结试点经 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镇、村 (社区 ) 开展标准化建设,2024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内容。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标准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面巩固完善基层防 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防范化解重大风 险能力和防汛抗旱救灾整体能力。
五、组织保障
(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防指统筹推进我县标准化建设试点 工作,各镇防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把推进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建设与长效管 理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县防指统一领 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基层防汛抗旱相关工 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狠抓引领示范。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涉 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各镇、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铺 开、一个不漏,个个达标的要求,狠抓引领示范,切实解决防汛 难点问题,做到建设与管理量质并重。每个镇需要建立不少于 2 个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示范村 (社区),起到引领示范 效应。要倒排时间节点、有效整合资源、齐创建设亮点,积极打 造基层防汛南陵样本。
( 三 ) 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要将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 化建设和长效管理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规定时限完 成标准化建设的,通过上级验收达标后,县防指将对镇、村 (社 区 ) 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与管理工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 四 ) 强化考核督查。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 行分级考核验收制度,考核以镇为单位自评,县防办具体验收, 市防办复核,省防办抽验的方式进行。县防办将每月组织一次实 地督查,并汇总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对建设进度较慢、问题突出 的镇和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将进行通报。各镇的标准化建设情况 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抽验的镇予以通报,并由县防指进行督办,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