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审核、录入与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做好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公示与上报工作,确保我县中招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
(一)个人重要信息审核
各校要着重做好以下信息的审核工作:
1.2023年在籍在校满3年,符合享受南陵中学切块指标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名单;
2.政策照顾加分考生资格;
3.历届生考生名单;
4.因听力残障英语听力免试考生资格;
5.考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6.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
(二)政策性加分信息审核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中考加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芜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芜教基〔2022〕2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军级以上单位或省部级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4)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以上“军人”指现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以及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市、区)教育局,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提请市、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公安英烈中考加分参照烈士子女执行。公安英模(一级、二级)、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一级至四级)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人员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抄报同级教育部门,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将符合条件的当年入学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信息印送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将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名单逐级进行下发。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芜湖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要求,考生加分对应参照《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芜教基〔2022〕25号)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执行,具体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简称英雄模范)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享受以上优惠加分投档待遇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是指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且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其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省消防救援总队汇总、审核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信息印发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将符合条件的当年入学的优待对象名单逐级进行下发。
各校要根据今年中考中招照顾加分政策做好加分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填写《2023年南陵县中考中招政策照顾加分统计表》(附件1)。提交审核时需出示有关部门有效证明,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籍考生提供户口簿和县政府侨办证明;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公安英烈证明;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提交户口簿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因公牺牲、伤残证明(含残疾证)材料。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提供户口簿、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证明应注明援疆援藏时间及地域等信息)。
我县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三)听力残障学生中考免试信息审核
听力残障学生中考免试对象为: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障考生。
符合中考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填写《2023年南陵县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持此《申请表》(贴照片)到县医院做听力检测,检测后由县医院出具听力测试证明等相关材料;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可凭残疾证办理免试手续。
二、录入
《2023年南陵县中考考生重要信息登记表》(附件3)的录入,直接影响到中招录取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各校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向不享受南中切块指标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家长书面反馈相关信息并收取家长签字的回执。
三、公示
公示制度作为实施“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考生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各校公示的具体内容为:(1)2023年享受南陵中学切块指标考生名单;(2)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名单(附加分内容、分值);(3)历届生考生名单;(4)英语听力免试考生名单;(5)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为A等的考生名单。考生、家长和学校教职工等如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及公平、公正性存在异议,可向学校及县教育局提出举报或申诉。各校要公示县教育局及学校举报电话。公示要拍成照片,并用A4纸打印,同公示结果情况说明一并于6月5日前报教育局教育股。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553-6839686 0553-6839672
四、上报
各校中考考生重要信息、政策照顾加分、英语听力免试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6月5日前报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电子版通过U教云上报。中考考生重要信息登记表只上报电子版,政策照顾加分统计表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并盖学校公章,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上报纸质版并盖学校公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组织、制度、人员、设备“四个保障”。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把关,全程参与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等工作,确保我县中招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2.规范程序。在审核工作中,各校要有专人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相关资格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在录入工作中,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录入、专人审核,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格式规范录入考生重要信息;在公示工作中,各单位要建立并实行举报和申诉制度。对于在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准确上报。各校要根据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公示与上报工作,做到零差错、零失误,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2023年南陵县中考中招政策照顾加分统计表
2.2023年南陵县中考考生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3.2023年南陵县中考考生重要信息登记表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2023年南陵县中考中招政策照顾加分统计表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加分项目名称 |
加分 分值 |
备 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上报的电子表统一要求为excel格式。
附件2:
2023年南陵县中考考生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中考准考号 |
|
照片 |
|||
初中毕业学校 |
|
班 级 |
|
||||||
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理由
申请考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日期:
|
|||||||||
学 校 初 审 意 见 |
日期(单位公章)
|
||||||||
县招生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日期(单位公章)
|
||||||||
注:1.考生持此贴有本人照片的申请表前往县医院做听力检测。
2.医院出具的听力测试证明等有关佐证材料须与此表一并上报。
附件3:
2023年南陵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籍在校满三年考生登记表
学校:(盖章)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届别 |
是否享受南陵中学切块资格 |
地理考试等级 |
生物考试等级 |
信息技术考试等级 |
是否在籍在校满三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需统计在我县参加报名的所有中考考生,往届生、县内转学考生不享有南陵中学切块指标资格。届别为“应”、“休”、“历”,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等级填报:合格、不合格、未考。上报的电子表统一要求为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