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份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遥感复核结果现场核准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全县6条黑臭水体的现场核查工作,并完成对其监测工作。
2.继续开展对以“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交通干线”为重点的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
3.下达2023年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所属地镇政府正在有序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