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13 10:13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现将上半年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扎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2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召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2次,研究制定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四大班子通气会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委、县政府领导以上率下带队到重点企业和重要行业领域开展督查调研,形成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效运转,确保了安全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加强排查整治非煤矿山领域一是抓源头,严把复工复产准入关口。今年以来对已复工复产的6家矿山逐个审查安全条件,严防企业带病生产建设,指导3家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抓整治,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先后启动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顶板管理、边坡管理、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突出重大隐患治理,督促企业每月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完成了5家地下矿山和4座保留尾矿库的“全面体检”。三是抓执法,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强监管严执法年”部署,共计开展执法检查18家次,发现各类隐患51项,除1项正在整改外,其余均落实整改。完成7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四是抓关键,“重点县”目标任务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以来,完成了2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和1家地下矿山关闭退出。截止目前,共计完成8家(座)关闭退出任务,占省下达9家(座)目标任务的88.9%。危化领域一是针对我县化工企业以及危化品经营企业制定的复工复产方案、开车方案等,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二是组织我县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进行检查。工贸领域:周密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指导20余家工贸企业复工复产,严查隐患防控风险。完成我县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共整治目标企业17家。企业自查发现隐患29,我局随机抽查了6家目标企业发现隐患12,均已全部整改闭环按照2023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检查45家次(发现隐患112处),其中下达检查记录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南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截至6共开展执法检查100家次,下达执法文书92份,其中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发现安全隐患239项,其中1项重大隐患,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其中事故处罚1件,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共计93.3万元切实做到应查必查、应罚必罚,从严从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宣传,营造安全氛围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典型经验、基本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村户、进企业、进工地,提高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度,使安全生产成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

(二)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南陵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南陵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南陵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南陵县应急物资保障规划(2021-2025)》4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4月份,相关规划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县政府办正式发布。

完善应急救援人才体系。按照县人武部要求组建2支特种救援排,分别以南陵先锋救援队和南陵蓝天救援队中的退役士兵和党员为主体,主要承担负自然灾害事故综合救援、城市救援等特殊专业救援任务,并于5月18日完成点验工作。

完善应急管理平台体系。“南陵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南陵环境监测站用房项目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也是提升我县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平台。自2021年末项目启动建设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工程已竣工并于今年5月份顺利完成搬迁工作。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和增补项目(指挥大厅)已建成并完成初验,待省、市统一联调联试后完成终验。

规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我局制定的《应急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实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两级值班制度,上半年共排班546人次,收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11起,均按规定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和规范处置。关注天气等各类事故灾害监测预警报告并及时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截止目前,已发布寒潮、大风、暴雨等各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7次。

(三)全面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全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升级。扎实做好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1月完成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发放冬春救助资金23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806户共计14482。下拨冬春期间县级救灾物资共计2663件(套),其中棉被1285条,棉大衣583件,棉衣裤366件,毛毯404条,折叠床25个。确保物资发放流程规范,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牵头和联合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6个成员单位,在皖南职业培训学校广场专题集中开展了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暨防震减灾科普馆揭牌活动,活动期间县镇两级共发放宣传单册万余份,当面答疑近千人次。组织2个乡镇4个社区参加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创建工作,6月芜湖市明确2023年我县新建村推荐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调整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四大班子领导分别联系镇名单,成立了县级防汛抗旱技术专家组,实行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的责任制度,细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落细责任。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对各镇安全度汛重点隐患、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尾矿库安全度汛隐患、水利工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38处。强化队伍物资准备。与南陵先锋救援中心、南救援队、鲁班集团等社会力量达成合作,组建应急救援和机械化应急机动抢险队伍。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根据县防指下达的储备任务制定采购计划,及时采购补充储备到位。做好防汛抢险和应急演练工作。5月,在工山镇开展山洪灾害人员转移演练。6月,在籍山镇举办2023年防汛抢险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全力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及时安排部署。3月,召开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部署重要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整合南陵县消防大队下属消防站、国有林场、有林镇扑火队伍,组建了1100人的县级森林防灭火专业消防队伍。此外,还聘用有森林防灭火经验的森林消防和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伍军人、民兵,组建镇、村(居)半专业化队伍,积极建立森林消防队伍的日常培训、技能提升等培训制度,开展日常训练和演习扑救强化宣传,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止林区群众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违规用火20余次。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对相关违规用火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多人次,严厉处罚田间焚烧秸秆当事人,实现了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扑灭、不成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中注重指出企业存在的隐患并督促整改,没有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产生威慑力,企业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心存侥幸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入企宣传力度还不够。

是汛前准备存在差距。防洪隐患问题排查与整治还不够彻底,存在排查不深不细和整改不实等问题,如部分水库泄水不畅通,清障不彻底,城区排涝隐患仍然存在。部分镇、村预案和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方案修编标准不高,与紧贴实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强化安全防控工作。持续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持续关注重点领域生产安全。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行业领域事故风险的重点关注。三是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各行业部门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等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应急处突能力。严守应急值守纪律,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两级值班制度,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断档。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着力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加强对重要敏感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报告。加强风险研判预警持续做好极端天气会商研判,及时预测预报,积极落实灾害预控措施,做到早安排、早准备、早响应。

强化自然风险防范。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不死人、少损失”的防汛目标,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临灾管控,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提前谋划部署冬春救助、防灾减灾宣传、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各类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林长制”,不断完善森林火情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真正实现林火“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