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兆丰矿业有限公司龙池庵铜铁矿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09:43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南陵县精工石料厂等两家矿山的决定》(政秘2013130)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注销矿业权的公告(皖自然资公告202028),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 )规定,南陵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兆丰矿业有限公司龙池庵铜铁矿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南陵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