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监处罚〔2023〕330号

发布时间:2023-07-26 18:51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2 南市监处罚〔2023〕330号 南陵乐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南陵乐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40223MA8MYNTH3D 童正和 2023年4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忆湾世家28幢的由童正和正在经营的南陵乐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头牌:汉庭酒店)进行检查时,在该单位进门收银台下的展示柜内发现2瓶“咖世家咖啡 COSTA COFFE”已超过保质期,实物标签如下:品名:COSTA COFFE 醇正拿铁浓咖啡饮料,净含量:300ml,保质期:10个月,生产日期:20220620,委托方:可口可乐装瓶商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该(单位)现场可提供“咖世家咖啡 COSTA COFFE”的进货单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六楼)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