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3年南陵县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5 17:08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张一中 字体:【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外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就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教基〔2015〕10号)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政办〔2014〕2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两为主”(一是以政府管理为主,二是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做到“四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一样管理。农村中小学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入籍。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材料需提供父母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县城区新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初中可在籍山镇中心初中入学入籍,小学由籍山镇招生领导组根据各校实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