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3年第三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9-06 15:25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序号

属地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标准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监管责任单位

1

籍山镇

小乔路南侧陵阳巷内多处雨水井因周边餐饮店直排污水,导致存在大量油渍污水,周围异味明显,该处管网疑似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情况。

1.对雨水井内油渍污水进行清理;

2.全面排查小区周边雨污分流情况

确保小乔路周边小区雨污分流到位,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

 

籍山镇

人民政府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2

籍山镇

老四土菜馆厨房后面污水横流、油渍遍地,并伴有异味。该土菜馆餐饮污水未纳入污水管网,直接流向路面进入雨水沟渠,沟渠内有堵塞、溢满情况,污水最终流向附近洼地。经检测,污水指标超地表水五类标准2倍左右,对周围土壤及水体造成较大污染。

1.周边污染区域进行清洁处理;

2.对土菜馆污水进行截污纳管。

确保截污纳管后污水不外排,消除污染来源

 

籍山镇

人民政府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3

籍山镇

陵阳路烤天下烧烤店,餐饮污水未纳入污水管网,直排入路边下水道,下水道内存在大量油渍污水,异味明显。

将该烧烤店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禁止污水随意排放。

确保截污纳管后污水不外排,消除污染来源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4

籍山镇

东方花园小区SA1楼与SA2楼南侧,由于部分污水井未接通到化粪池中,存在多处堵塞堆积情况,向东排查发现部分污水井内有清水、雨水井内有污水的情况,疑似雨污分流不到位。

对小区管网进行全面排查,避免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的情况出现,确保小区雨污分流。

确保小区雨污分流到位

 

籍山镇

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5

籍山镇

籍山镇新塘路南80米处的一小沟,不断向仙坊桥附近沟渠流入污水,沟渠出现大量藻类,存在富营养化情况,水体发黑,异味明显,检出水体氨氮超重度黑臭水体指标2倍,疑似为黑臭水体,污水最终流向漳河,对漳河水系造成较大污染风险。

1.对该沟渠污染区域进行治理;

2.对小沟污水进行溯源,寻找排水主体,采取措施进行截污。

 

 

确保支流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关限值要求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6

籍山镇

大院子停车场位于南翔路东南侧,内部道路未完全硬化,大型车辆行驶及进出过程中,极易造成大量扬尘,无洒水抑尘措施。

停车场路面未硬化部分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安排洒水车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确保扬尘管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籍山镇

人民政府

县交通局

7

籍山镇

陵阳路鸿运土菜馆、方老大土菜馆、小小烤鸭等有使用小煤炉情况,蜂窝煤燃烧易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距离城东实验学校上方大气省控站点较近,可能对站点二氧化硫数据造成一定影响。

禁止使用煤炉及蜂窝煤,加强餐饮业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五控”要求,杜绝大气污染源。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8

经开区

安徽百宏家具有限公司喷漆过程中,喷漆房敞开,气味飘散明显,废弃油漆桶直接堆放于喷漆房门口,未收集于危废库中,现场环境较差。

1.对企业加强监管,使废气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2.规范建设危废库,将油漆桶等危废及时入库管理。

1.加强企业管理,杜绝污染环境行为

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仓库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经信局

9

经开区

芜湖海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喷涂粉末,喷粉废气及粉尘收集装置未能进行有效收集厂区后方红色粉尘遍地,另发现一排气筒朝下,不断向一盛有水的铁罐内排出废气,罐内伴有粉末的水不断溅出,现场环境堪忧。

对企业加强监管,使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加强企业管理,杜绝污染环境行为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生态环境分局

10

经开区

后港河大桥附近,河流岸边存在两个污水井,雨天有大量污水不断从井口溢出,并流入后港河,经检测,溢流水疑似为轻度黑臭水体。

 

该河流旁污水井进行溯源并截污,对该河流水体一步分析,对河道采取相关治理措施

确保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限值要求。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11

工山镇

工山镇070县道何家冲段处于维修阶段,车辆经过时,会出现大量扬尘,未见洒水抑尘措施

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大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确保施工区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工山镇

人民政府

县交通局

12

何湾镇

丫山风景区西山村内一家个体经营的规模养鸡场,处于居民区内,养殖规模达3000余只,养鸡场周围围栏未完全封闭,采用散养模式,鸡群、鸡粪随处可见,现场异味明显,周围居民反应强烈,对居民区及丫山风景区生态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畜禽养殖行为

依法取缔关闭。

 

何湾镇

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

13

家发镇

蒲缘水泥厂外部道路由于大型车辆长期碾压,路面严重破损,且未及时修补,运输车辆经过时易产生大量扬尘,水泥厂内部存在较多堆场未进行覆盖,仓库封闭不到位,车辆装运过程中,扬尘较大,且未见任何抑尘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1.损坏的运输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污染;

2.厂区周围洒水降尘措施

1.进一步完善对露天堆放的物料管理并做好覆盖,做好防尘抑尘措施。

2.确保扬尘管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家发镇

人民政府

县交通局

14

三里镇

芜湖市云雪碳酸钙有限公司地块已经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优先监管地块”名录。目前地块已被转让并建设厂房,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在地块使用权转让前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状况调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尽快依法完善土壤调查手续并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开展土壤状况调查。

 

三里镇

人民政府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