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南陵县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4 15:58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王波 字体:【  

南陵县2023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

评估实施方案

 

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省教育督导办《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和市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暨市公办一类幼儿园、优秀民办幼儿园申报评估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 号)有关精神以及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先进经验定我县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时间

2023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二、评估对象

《南陵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年度计划安排表》中20所幼儿园。

三、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

(二)客观公正

(三)注重实效

(四)突出重点

四、评估内容

(一)办园条件。幼儿园办园资质、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和图书、办园经费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饮食健康、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与疾病防控、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等情况。

(三)保育教育。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计划、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氛围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管理、家园共育等情况。

五、评估实施

(一)组织保障

为强化对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 刘作胜

副组长: 赵勇刚  张运新 卫 群  姚海春  张言明 王义生

 员: 邵建云  阮西河 潘金辉   夏一龙  黄从礼  董金旗       何亚飞  李 培  靳 荣 张晓凯  张善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督导评估的具体工作。

(二)评估要求

1.印发通知

督导评估前,县教育局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

中心小学负责对所属幼儿园进行培训并指导幼儿园对照评估指标与要点,认真开展办园行为网上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及自评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所属中心小学。

3.成立督导评估组

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组。

)实地督导评估

1.召开预备会

由督导评估组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

(1) 集体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办法、规程,介绍督评评估的任务、程序、工作要求等。

(2)查阅幼儿园报送相关材料。

(3)熟悉实地督导评估中指标标准及要点。

(4)督导评估人员分工。

2.实地督导评估。

1)听取汇报。由幼儿园园长汇报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情况。

2)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资料。

3)召开座谈会。从每个学段随机选取5名家长和部分教职工参加座谈会,教职工应涵盖各个岗位,召开座谈会时园领导回避。

4)核查问题。对公示期间反应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

5)反馈意见。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

六、结果运用

(一)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为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提供依据。

(三)对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各类奖补资金发放及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21]10号)精神,申报学教育普及普惠县,县域及各幼儿园督导评估得分不得低于750分。

(六)约谈:对督导评估系统得分在750分以下的幼儿园园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