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义务教育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学校美育评价
信息分类:
学校美育评价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9-1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自评结果】关于南陵县2023年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的说明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309-00247
信息分类:
学校美育评价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16
名 称:
【自评结果】关于南陵县2023年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的说明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自评结果】关于南陵县2023年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6 16:24
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编辑:何彬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工作安排,南陵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一般在年底进行,待完成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特此说明。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