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旺遥演艺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 2023年 9月14日受理申请人提出在“南陵县工山镇高岭村海子甲7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同意“芜湖市旺遥演艺有限公司”投资人王必广的申请,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主管部门(盖章)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