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应急管理局局长凌会文解读:《南陵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1 15:39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近日,安委会印发了《南陵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安〔2023〕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反弹的问题突出,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工作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一是思想麻痹、责任悬空。不少单位对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对安全不管不问,任由施工队伍冒险蛮干。二是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从河北沧州、浙江金华、北京丰台这3起重大火灾来看,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警示,依然是麻痹松懈、我行我素,“三违”现象严重,“小施工”屡屡引发大事故。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一些地方和企业作风漂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不强,导致监管执法“宽松软虚”,有的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对重大风险隐患熟视无睹、绕道走。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省安委会、市安委会也相继印发《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安徽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皖安〔2023〕 7号)以及《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芜安〔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安委会印发《南陵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县安委办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参照市安委会《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南陵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狠下功夫,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从企业、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层面推动开展专项行动。

企业层面,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导作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队对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组织对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设备等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部门层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各镇、开发区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补充完善并加强宣传解读;利用企业自查自改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已查出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积极运用“四不两直”、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供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党委政府层面,各级党委政府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市88条工作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存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六、保障措施

一是全覆盖排查治理。对标全省方案,市安委办印发《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明确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思路、工作责任、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阶段安排等,全面推进整治。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出台有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

二是全方位宣传引导。在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芜湖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实施细则》,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匿名举报。

三是全过程督查督办。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围绕加强统筹调度、重点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自6月份开始,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部门: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凌会文

联系方式:683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