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家发镇振兴路麻阳河桥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项目编号:WH11GC2021SL9817)

发布时间:2023-09-20 09:00信息来源: 南陵县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县水务局 字体:【  


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9月18日《关于商请审批南陵县家发镇振兴路麻阳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振兴路麻阳河桥涉河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陵县家发镇振兴路工程路线全长1.5km(K0+000-K1+514.80),在K0+657.3位置处跨越麻阳河,跨越方式为新建麻阳河桥,拟建桥梁与两岸堤防平面交叉布置,桥梁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偏角为75°,桥梁采用1跨13米布置,上部结构采用现浇空心板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扩基U型台基础。桥位处河底高程28.11m,河道底宽约5.0m,上口宽约15m,左岸为麻联路以路代堤段,路面高程32.62m;右岸为以岗代堤段,右岸高程32.11m。桥面高程33.17-33.37m,梁底标高33.32-33.52m。

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1.基本同意南陵县家发镇振兴路麻阳河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评价结论。

2.原则同意《南陵县家发镇振兴路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3.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严格按水利行业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与道路改造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4.桥梁影响河段须按照有关河道管理规定布设安全监测设施,定期观测,有关测量记录整理后向南陵县水务局报备,如发现较大沉降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南陵县水务局报告。

4.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须安排在枯水期实施,开工前你单位须履行涉河工程质量监督报批手续,并应邀请我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工程测量放样。工程建设过程中,须按照批准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擅自变更建设标准和内容,主动接受我局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弃土、弃渣、废水、废液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同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及防护工作。

5.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邀请我局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6.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施工方案如有较大变更的,或超过本次行政许可期限(1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此复。

 

 

2023年9月11日

 

 注:该项目编码为WH11GC2021SL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