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矛盾人民调解助和谐
“我们肯定配合赔偿,但赔偿的具体金额实在是有些高了……”2023年10月31日下午,家住南陵县许镇镇的包某某夫妻来到三里司法所,一进门就说起了自己最近遇到的交通事故,事故另一方的王某某也紧接着来到司法所,希望他们之间的纠纷可以得到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见双方当事人都已到达,调解员给他们倒了一杯水,并引导双方一起到调解室坐一坐,将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与他们之间究竟有哪些矛盾都先说明白。原来,在2023年10月28日下午,当事人包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南陵三里镇318国道旁时,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某左尺骨茎突骨骨折。包某某因逆向行驶,应承担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某某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但现在就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赔偿事宜,双方一直没有商量成一个一致的结果,这才来到三里司法所申请调解。
虽然已经了解到了事故的全部经过,但当时王某某并没有带任何证明,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双方就赔偿结果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于是调解员建议双方先回到家中,再想一想,明天带齐了所有资料,再一起来到司法所谈一谈。
2023年11月1日的上午,双方当事人又一次来到了三里司法所。调解员先是再次询问了一次双方接受的金额,之后对双方都进行了悉心劝说,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单独调解、中间协调,安抚双方情绪,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入手,不断提出事情的解决思路,开导二人,希望能够都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一想,以此促成相互理解。最终,经过了一上午的努力,包某某终于同意赔偿王某某的人身损害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33500元,王某某也接受了这样的结果,考虑到包某某家的现实情况,同意对方分三次赔偿到位,并且之后都不再就此事主张新的要求。
调解员趁热打铁,使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包某某一家也表示,这次给了自己一个很大的教训,以后再次骑车时,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这次调解,巧妙化解了矛盾,充分体现了三里司法所“情法并重”、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下一步,三里司法所仍将切实解决群众的“挂心事”“烦心事”,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优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扫黑除恶等一系列工作,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