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分类办〔2023〕4号)要求,县分类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9月份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情况
(一)考核对象
住宅小区:本期检查全县30个居民小区,分别为阳光1.2期、新世纪花园、水岸兰庭、时代广场、书香名邸、雄风花园A区、雄风花园B区、东晟苑、印象学府1期、城北2期、金色水岸A区、漳河花园、茗桂华庭1期、忆湾世家、麒麟山庄、银树湾、宇培幸福时光、鲁班永辉广场、杉杉名都、夫子庙小区、东方花园、学士府邸、城北1期、和顺1、2期、怡景苑、香江花园、香江润园、金泽园、蔚蓝世纪、南苑新村1期。
县直各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本期检查了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共15个,分别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水务局、鲁班酒店、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南陵县体育场、昊美酒店、翠英园中学、南陵县检察院、县中医院、家发中学、南陵县人民法院。
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本期检查了全县5个菜市场,分别为城南农贸市场、惠民农贸市场、春谷市场、金色水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
(二)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1.住宅小区:
集中投放点督导时间段督导员不在岗,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堆放点不规范,未设置垃圾投放引导指示牌,垃圾分类标识错误,未分类收运等。
2.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
部分单位宣传品内容错误、垃圾容器分类标识错误、容器分类标识错误,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单位工作人员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未集中投放至分类亭等。
3.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市场内部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且多处厨余垃圾标识错误;厨余垃圾接驳点未设置标识牌。
(三)工作建议
1.规范分类投放
住宅小区要落实桶边督导,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参照《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402T 34—2022),配置集中投放点,开展撤桶并点工作。
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等做到分类容器成组摆放,标识规范清晰,更新维护及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员团体等工作人员日常产生厨余垃圾按规定集中投放至分类亭,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合理设置1个及以上与环境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按照分类直运的要求设置接驳点和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通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员职责,按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2.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鼓励各单位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常识。
3.规范建设管理
按照要求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点位,合理围挡设置,及时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减少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要合理选择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张贴分类标识,规范摆放分类容器。
4.强化监督管理
县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籍山镇要加大对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的管理、指导和执法工作;县住建局、籍山镇要督促管理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环卫部门完成“厨余垃圾收运协议”签订工作,确保住宅小区厨余垃圾纳入收运专线。
市监局要加大对春谷、城东、城南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的监管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加大厨余垃圾分类;商务局要加大对惠民、金色水岸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监管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加大厨余垃圾分类。
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管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督促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工作动态
9月5日至6日,由县分类办牵头组织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籍山镇政府一行8人赴平湖市当湖街道学习调研。调研人员就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了现场观摩、座谈交流。9月26日,县分类办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县城管局、籍山镇、执法、环卫部门参加。
9月份,共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8场次,并在南陵发布、政府网、南陵城管等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视频4部。
9月份,完成57个住宅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协议签订工作,将住宅小区厨余垃圾纳入环卫厨余垃圾收运项目,提升我县厨余垃圾分类收运率。
(二)行政执法
9月份,由县分类办牵头,共对9个居民小区、5个菜市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5次,对前期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北泰御景湾、东城国际、祥生东方樾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祥生东方樾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给予罚款 2000 元的行政处罚。
附件:
1.2023年9月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2023年9月份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3.2023年9月份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2023年10月9日
抄 报:县长强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巫军,县政协主席夏冰馨,副县长陆明
附件1:
2023年9月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
小区 |
存在问题 |
得分 |
排名 |
1 |
阳光1.2期 |
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无标识,1处严重混投现象,1处明显混投现象 |
91.5 |
1 |
2 |
新世纪花园 |
2处严重混投现象 |
90 |
2 |
3 |
水岸兰庭 |
投放点及周边脏乱1处,3处明显混投现象 |
89.5 |
3 |
4 |
时代广场 |
2处宣传品标识错误(集中投放点前面、左边),1处严重混投现象,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8.5 |
4 |
5 |
书香名邸 |
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2处),1处严重混投现象,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8.5 |
5 |
6 |
雄风花园A区 |
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3处明显混投现象 |
87.5 |
6 |
7 |
雄风花园B区 |
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1处严重混投现象,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7.5 |
7 |
8 |
东晟苑 |
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3处袋装垃圾);2处明显混投现象 |
86 |
8 |
9 |
印象学府1期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宣传栏);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1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满溢2处;3处明显混投现象 |
85 |
9 |
10 |
城北2期 |
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2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满溢2处;3处有明显混投 |
83.5 |
10 |
11 |
漳河花园 |
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3处袋装垃圾),1处严重混投现象,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3.5 |
11 |
12 |
金色水岸A区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楼道内);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1处严重混投现象,2处明显混投现象 |
83 |
12 |
13 |
茗桂华庭1期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公示栏对面);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2处;2处明显混投现象 |
82 |
13 |
14 |
忆湾世家 |
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1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1处严重混投现象,2处明显混投现象 |
82 |
14 |
15 |
麒麟山庄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小区围墙);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5处袋装垃圾);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2处明显混投现象 |
78 |
15 |
16 |
银树湾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集中投放点对面);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无标识牌;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1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8 |
16 |
17 |
宇培幸福时光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位配置不足(高层1244户、多层106户仅1处);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标识不准确;3处明显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6.5 |
17 |
18 |
鲁班永辉广场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保安室对面);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1处);无督导员;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4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6 |
18 |
19 |
杉杉名都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位配置不足(高层378户、多层924户仅1处);集中投放点无厨余垃圾容器;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3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5 |
19 |
20 |
夫子庙小区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未设置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5 |
20 |
21 |
东方花园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位配置不足(多层1572户仅2处);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1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5 |
21 |
22 |
学士府邸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每个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2处收集容器破损);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3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4 |
22 |
23 |
城北1期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集中投放点对面宣传栏);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位配置不足(20楼栋仅1处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2处明显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3 |
23 |
24 |
和顺1、2期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多处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位配置不足(高层429户、多层2344户仅4处);可回收物暂存点标识错误;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4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3 |
24 |
25 |
怡景苑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1处袋装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收集容器;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3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2 |
25 |
26 |
香江润园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每个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1处有害垃圾容器破损、投放点容器污损);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3处明显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1.5 |
26 |
27 |
蔚蓝世纪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2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0 |
27 |
28 |
金泽园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仅有其他垃圾容器;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2处垃圾满溢);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1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49 |
28 |
29 |
香江花园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宣传栏);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1处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垃圾亭;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3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48 |
29 |
30 |
南苑新村1期 |
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未设置公示牌;无明显宣传品;原楼栋垃圾投放点未撤除(多数楼栋都有);无督导员;集中投放点周边脏乱(1处袋装垃圾、收集容器污损);未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未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4处严重混投现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44 |
30 |
附件2:
2023年9月份县直单位、公共机构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检查汇总表
序号 |
被查机构 |
存在问题 |
得分 |
排名 |
1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1处明显混投现象 |
95 |
1 |
2 |
县政协办公室 |
垃圾分类海报有害、厨余垃圾标识错误;1处明显混投现象 |
93 |
2 |
3 |
县委统战部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 |
90 |
3 |
4 |
县水务局 |
2处明显混投现象 |
90 |
4 |
5 |
鲁班酒店 |
垃圾集中存放区无厨余垃圾垃圾容器;楼道间、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 |
88 |
5 |
6 |
县工商联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5 |
6 |
7 |
县民政局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5 |
7 |
8 |
县司法局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1处明显混投现象 |
80 |
8 |
9 |
南陵县体育场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垃圾集中存放区无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垃圾容器;1处明显混投现象 |
76 |
9 |
10 |
昊美酒店 |
电梯等候区、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集中就餐区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
75 |
10 |
11 |
翠英园中学 |
楼道间、楼层廊道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集中就餐区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1处明显混投现象 |
70 |
11 |
12 |
南陵县检察院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 |
65 |
12 |
13 |
县中医院 |
工作人员二题回答错误;垃圾分类宣传栏有害、厨余垃圾标识错误;3处明显混投现象 |
63 |
13 |
14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工作人员一题回答错误;仅设置1种宣传品;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
60 |
14 |
15 |
家发中学 |
仅设置一种宣传品;楼道间未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茶水间未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容器;公共区域2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标识错误;2处明显混投现象 |
58 |
15 |
附件3:
2023年9月份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汇总表
序号 |
被查机构 |
存在问题 |
得分 |
排名 |
1 |
惠民农贸市场 |
2处垃圾收集容器混有其他类别垃圾;1处其他垃圾桶内混有厨余垃圾。 |
85 |
1 |
2 |
金色水岸市场 |
公共区域1处其他垃圾标识错误;1处垃圾收集容器混有其他类别垃圾;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73 |
2 |
3 |
春谷农贸市场 |
2处收集容器脏污;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75 |
3 |
4 |
城南农贸市场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外部墙面);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分类亭且无厨余垃圾容器;2处垃圾收集容器混有其他类别垃圾;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63 |
4 |
5 |
城东农贸市场 |
1处宣传品标识错误(市场内部);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分类亭;未设置厨余垃圾接驳点标识牌;2处垃圾收集容器混有其他类别垃圾;厨余垃圾未有效分出。 |
53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