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皖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8.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10月16日经县政府批复,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相关规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将按规定组织开展。
特此说明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