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误伤行人,人民调解依法维权

发布时间:2024-03-11 15:39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环卫工人在作业割草时,割草机不慎误伤了路上行人,伤者出院后多次找公司负责人索要赔偿均未达成共识而引发矛盾纠纷,受害者没拿到赔偿款而情绪非常激动,最后在镇调委会调解员的热心耐心调解下化解了该赔偿纠纷,受害者依法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2023年9月27日,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陵弋江镇分公司工人李某在南陵县弋江镇某公路旁操作割草机左右摆动割草时,不慎将正在骑二轮电动车的行人辖区村民许某的脚割伤,造成许某左足肌腱损伤,经南陵县医院、芜湖弋矶山医院治疗结束出院,现在家休养康复。许某住院及其他医疗费共计1.7万多元,公司已垫付1万元。许某因无辜遭受对方损害要求公司赔偿10万元,公司只同意支付医疗费和二万元赔偿款,双方因差距过大自行协商多次都没达不成共识,许某情绪非常激动并扬言如果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将会采取极端措施,最后双方同意到弋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024年3月8日,镇调委会调解员热情接待了双方,详细了解案情的情况,查看了有关证据材料;然后解读了人民调解的程序和规则,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双方分别陈述了案情有关事实情况,各自表达了意见和诉求,双方因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费用而产生了争议。调解员通过解读医疗诊断书和出院小结、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有关重点条款,分别指出了双方的不当之处和非法诉求;最后通过情、理、法并举的方式,运用“背靠背”等方法进行疏导教育,提出了解决方案,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认识到错误,各自退让一步,自愿达成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许某再得到了近6万元赔偿金。

至此,一起因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依法妥善得到了化解,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依法得到了保障。(徐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