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4年1-12月救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4:55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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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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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财政资金和物资划拨和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9号)分配我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万元。

救灾资金下达后,县应急局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做了接收登记,截至目前,20万元救灾资金已拨付20万元,拨付率为100%

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补助。2023年度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为籍山镇和许镇镇,按照每个乡镇10万元对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给予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装备购置、隐患排查整治、灾害应急调查监测等。其中,籍山镇主要投入西七圩堤防白蚁防治和添置防汛物资,使用资金10万元;许镇镇主要用于修订防汛预案、购置监控设施、信息化和办公用品,使用资金10万元。根据市级要求,建设试点镇根据前期申报绩效目标,使用资金,通过县应急管理局报账结算。目前20万元已经支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