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五一”假期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4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李琴 字体:【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五一”假期

工作提示单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将“五一”假期工作提示如下:

一、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建立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包保联系机制。

二是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经济开发区、各镇政府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要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村(居)委员会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政府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

二、排查整改

一是开展一次排查。属地政府及教育、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明确辖区各类水域权属主体,不明确的要指定管辖。全覆盖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明确权属单位和属地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属地政府及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于4月底前完成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四是开展巡查防范:经济开发区、各镇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

经济开发区、各镇负责在村口、塘边、河边设立固定盯守点,落实专门经费,聘请专职人员盯守,由盯守员对每天进出的青少年儿童进行检查盘问,一旦发现有游泳迹象立即进行劝阻,并通知家长带走。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

经济开发区、各镇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村两委组建防溺水巡守救援队伍,对村辅警、网格员、护林员、防汛员、巡河员、保洁员等增加防学生溺水监管职能,参加巡河巡湖巡塘巡坝。

 

 

 

南陵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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