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征求《2023年度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8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关于征求《2023年度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经审查,现将
我局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建议将细则中42.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修改为:42.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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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中第21项“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和灾后重建情况”建议民政落实的责任中删除“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和灾后重建情况”

原因为“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和灾后重建情况”职责已不归民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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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个性指标()22点,建议修改为:参与减灾救灾方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理由:方针一般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二、个性指标()23点,建议修改为:应急管理局职责范畴。理由: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已纳入贵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征求意见函中所列第23条责任单位为应急管理局。

三、个性指标()24点,建议修改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文件和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理由:县级政府没有规章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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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部分个性指标中(二十三)县城管局责任落实71.推动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市政园林设施的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及时报送灾情损失信息和灾后重建情况。

建议应急避难场所设备和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由县减灾办统一配备和管理。

建议修改为:推动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管理,及时报送灾情损失信息和灾后重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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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删除考核细则第29项“协助做好技工院校灾情核实上报工作,及时指导帮助受灾技工院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开展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原因:南陵县内无技工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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