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新许[2024]第4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陵县来思书店(个体工商户):
本行政机关于 2024年 5月7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银河香江花园B16幢5号”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营业场所设立申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同意“南陵县来思书店(个体工商户)”投资人颜强的申请,发放《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南陵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4年5月10日
南陵县来思书店(个体工商户):
本行政机关于 2024年 5月7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银河香江花园B16幢5号”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营业场所设立申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同意“南陵县来思书店(个体工商户)”投资人颜强的申请,发放《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南陵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