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及程序

发布时间:2024-05-20 15:53信息来源: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阅读次数: 字体:【  

    识别标准:按照“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法”的方法识别。 今年全省统一监测范围为9100元,以此开展监测识别。但需要注意的是,监测范围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确定监测对象时,既要以监测范围为重要参考,也要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状况以及分户子女经济条件等,分析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虽然低于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无问题、子女经济条件好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突发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也要纳入监测对象。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入户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公告、系统录入标注。 农户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书面申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拨打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等)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接到农户申请后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县级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