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幼儿园2024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22 08:27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和市教育局《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现就做好 2024年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普及普惠。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鼓励并统筹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相关信息,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公正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幼儿园优先满足3-5 岁适龄幼儿入学需求。原则上小班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和师资等条件,可开设托班。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按照备案托位数招收2周岁幼儿。

四、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在各镇招生领导组指导下,由镇中心小学牵头会同区域内幼儿园确定(镇域内保持统一),报县教育局和镇招生领导组备案后对外公布,8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幼儿园要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五、招生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中心小学要在县教育局和镇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和规模。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方便群众入园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由各镇中心小学制定电脑派位操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镇招生领导组全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

六、报名办法

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各镇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进行线上报名,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核。每名幼儿只能就近选报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电脑派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中心小学要在县教育局和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摸底工作,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指导并参与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中心小学和农村公办园要加大宣传,创造便利条件,积极引导和吸引幼儿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园就读,提高公办园学位利用率。指导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自行确定招生时间和招生规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禁止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进行恶性竞争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按照发布的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审核与录取等工作。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严禁幼儿园进行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试。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芜湖市幼儿园保育教育相关收费政策,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虚假招生宣传。

(三)落实关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入园工作,确保公办学位。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幼儿、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四)强化招生服务。幼儿园招生涉及面广,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耐心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幼儿园报名招生入园信息,引导家长选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用足用好区域内公办园学位,最大限度地满足适龄幼儿公办园入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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