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废大排查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4-06-13 16:12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污染防控责任,201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 机制的意见》(皖政〔201851 号),要求建立健全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其中,镇级网格负责制定村(社区)级网格的日常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对象、巡查路线、巡查频次等要求,督促村(社区)网格认真落实,每月向县级网格报告本网格固体废物排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村(社区)网格负责对本网格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工业园区网格负责本网格固体废物问题排查、整改,配合上级依法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根据2024530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示单》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固废大排查工作提示如下:

1请各属地政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以漳河、清弋江沿线为主,着重排查矿山、矿坑、尾矿库、滩涂、废弃的坑塘、废弃的村庄、废弃的厂房等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

2)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要求,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排查责任制;

3)请安排专人于每月8日前向县环委办上报固体废物排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

 

人:许凤生  

联系电话:6827909

电子邮箱: 369049760@qq.com

 

附件1.南陵县固废排查清单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表

      2.《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示单》

 

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