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请示》(南自然资规资〔2024〕2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请三里镇严格按照请示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县自规局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此复。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