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我是来南陵就业的外地人,租房居住,有没有什么房租补贴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是在我县就业的外地人,租房居住,有没有什么房租补贴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收悉,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果您在我县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根据南陵县住建局财政局《关于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建联字〔2023〕1号)文件规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每人每月可补贴20平方米。每户月补贴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至100元。累计补贴期限为24个月。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县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并在我县社保部门开户缴纳保险,已签订承租合同。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市场租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金收据(复印件);
5.租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6.工作证明(原件);
7.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8.个人银行账号。
三、申报流程
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完成初审、公示后报县住建局审批。
由于您匿名咨询,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董振锋
联系电话:682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