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已组织编制完成《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已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陵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涵盖国土总面积1259.54平方千米。
二、城市性质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芜湖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汽车零部件与快递装备产业基地。
三、三线划定
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35万亩;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1.78平方千米;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49.22平方千米。
四、国土空间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突出南陵自然地理、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阶段等特征,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构建“一屏两廊、一主两片区”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及“一核两带三区”农业空间格局、“一屏两廊三区多点”生态空间格局、“一主一副、双轴多点”城镇空间格局。
五、提升空间品质
强化市域现代化副中心能级,保障重点地区发展空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衡与职住平衡,实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保护好山水田城交融的自然格局,促进蓝绿空间贯通,彰显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特色。
六、塑造人文魅力
构建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格局,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要素保护体系,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系统活化利用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划定城乡风貌分区,加强分类管控,彰显南陵特色的城乡风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构建“两道三山五区”总体利用格局,塑造人文魅力南陵。
七、重大基础设施
紧抓长三角一体化、G60科创走廊、芜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机遇,加快与合肥、南京、杭州等长三角核心城市复合快联,与芜湖主城深度同城化。强化区域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提高防灾减灾标准,合理布局防灾空间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八、规划实施管理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协同保障,完善规划传导体系,依托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近期行动并保障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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