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2〕58号),“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开方式为依申请”。因此,截止到2024年8月,我局无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主动公开信息。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