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经济开发区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许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南陵经济开发区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的实施可助力我县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链条竞争力,带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代码:2405-340223-04-01-621528。
三、项目选址及占地:该项目位于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北侧---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为100000.06㎡(约1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8353㎡。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5栋生产车间,采用门式钢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8540㎡;建设1栋成品仓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4256㎡;建设1栋3层综合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5511㎡;配套建设门卫、停车场、景观、绿化、水电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周期:2024年5月-2025年1月。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统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七、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同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生态环境、水土保护和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加强节能降耗,做好噪声治理,确保项目安全和工程质量。
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