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法暖人间——何湾司法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为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站职能作用,真正让法律服务深入到乡村,何湾司法所以情满司法,司法为民为己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为民解忧。
孙某,男,何湾镇某村人。孙某一家三口人,妻子是二级精神残疾,孙某本人嘴部也有残疾,儿子大龄未婚,家庭生活来源靠自己打零工的收入及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生活很困难。
2023年11月的某天,孙某骑摩托车在去干活的途中,被朱某驾驶的面包车撞倒并导致左腿和左脚大拇指均为粉碎性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面包车司机朱某为该起事故负主责,孙某负次责。后期孙某在与朱某谈有关赔偿时,感觉对方赔偿金额过低,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便来到何湾司法所求助。何湾司法所工作人员看过孙某提供的有关材料后,也认为孙某说的赔偿金过低情况属实,便与另一位当事人朱某及涉及涉事车辆保险单位的工作人员联系并协商,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希望为孙某多争取点赔偿金,最终协商未果。工作人员考虑到孙某家庭生活困难,建议孙某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并积极为其提供及整理法律援助所需材料,简化程序为其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
最终,孙某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获得的赔偿金比之前主责方准备赔偿的金额多出1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