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4年度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9-10 16:01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检查的通知》文,我县高度重视,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立即按照文件要求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废弃物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保障此次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统筹安排本次工作,并从各单位安排专人对辖县内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现场检查阶段(711-810日)。结合实际,安排工作部署,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交接”等关键环节, 南陵县于8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对我县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检查(2家),抽查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40家。

(二)督促整改阶段(811-831日)。对检查中发现2家医疗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整改,并下达整改期限,明确整改措,确保按时完成整改。截至8月底,2家问题医疗机构已经完成整改。

三、检查情况

截至810日,共对辖县内42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家镇级卫生院、10家村卫生室、7家诊所。出动人次为12人次,存在环境问题家数为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家数为0,要求整改家数(未下发监察意见)为2家。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南陵县籍山镇芦塘村卫生室:医疗废物中利器未按规定用利器盒收集,依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整改,截至8月底,已经完成整改。

(二)潘金标口腔诊所:医疗废水未按规定处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整改,截至8月底,已经完成整改。

(三)其他:对检查中发现的医废标识老化、脱落、错误等共性问题第一时间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