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陵县第三批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11:42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76、《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17103和《关于开展一般湿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芜林长办〔20205,经现场查验,我认定南陵万水水库湿地南陵红旗水库湿地2个湿地(名单见附件)为南陵县第三批一般湿地,现予以公布。

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湿地的管理和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附件南陵县第批一般湿地名录

 



                 2024108

 


附件

南陵县第一般湿地名录

 

序号

湿地名称

认定范围(四至界线及经纬度坐标)

认定区域总面积(公顷)

湿地类型、面积(公顷)

采用的保护方式

保护责任主体

保护管理机构

1

南陵万水水库湿地

东经约118°1123.59814.″—118°1136.18262,北纬30°4954.97005″—30°50′1.45884之间

11.17

水库11.17

一般湿地

南陵县工山镇

南陵县水务局

2

南陵红旗水库湿地

东经约118°2358.73230"—118°24′25.04729",北纬30°5118.31063"—30°5138.78124"之间

11.56

水库11.56

一般湿地

南陵县籍山

南陵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