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陵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和麒麟水厂二期建设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变更实施主体的批复
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南陵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和麒麟水厂二期建设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主体变更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实施主体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变更为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南陵县麒麟水厂供水设施扩建工程、备用水源输送管网建设工程、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
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82534.35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7534.35万元,银行融资65000万元。
四、建设期限:三年
此复。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