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校园安全重点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4-11-21 09:44信息来源: 南陵县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何彬 字体:【  

当前气温骤降,用火用电激增,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增大。结合近期校园安全检查及各级督导工作,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校、园立即组织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自查。

1.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室)、多媒体机房、危化品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2.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网等行为。

3.排查整治校园室内乱拉接电气线路等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规范建立校园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严禁电动车及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坚决杜绝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主要通道进出口。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和用电管理制度,严禁大功率电器进宿舍。

4.加强危化品室管理,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清洗燃气灶具、油烟管道。

5.排查整治门卫室、值班室、宿舍等重点部位违规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线路破损老化,使用液化气钢瓶,空调长时间开启,堆积可燃物品,是否存放灭火器等方面。

对查找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维保

根据《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皖教安管〔20241号)文件精神,各校园应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定期开展设备、器材的检验维修,及时更新完善台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学校,应当建立维护保养制度,落实专人维护保养,对技术性要求高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并要求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维护工作,提供台账存档备检。

三、严格执行“拆窗破网”行动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拆窗破网”和打通“生命通道”工作,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楼(其中学生宿舍为重点区域)等多层建筑一层防盗窗、防盗网全部拆除,可通过加装限位器保障安全;二层及以上楼层按 50%比例拆除上半部分。

四、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做好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2.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3.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4.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5.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6.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校园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充电场所迁移至校门外,并按规定停放、充电;确需设置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7.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报备主管部门;

8.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加装智能充电设备,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请各校(园)排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加装智能充电设备(充满自停),并配备厢式落地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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