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自然资源领域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1-0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725541752/202411-00044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08
名 称:
【主动回应】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主动回应】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11-08 17:24
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答: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国家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