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南陵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12-10 15:00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石静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排水防涝有关要求,及时防范 和应急处置因强降雨造成城市大面积的内涝灾害,保证城市 排水防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灾害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并结合我县排水系统现状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县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城市排水排涝 应急工作,城市防洪及村镇防洪排涝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 限度减少因汛期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将有效预防汛期 突发事故发生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 远,构建高效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与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提 高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二)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是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总指挥,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中,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指挥分部的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处 置工作组织体系的职责权限,充分调动全县各方面的力量, 整合资源,协同配合,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救援 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成员 单位要组织力量迅速到岗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 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舆论 影响。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排涝站、涵闸、污水提升泵站等设施的日常 管理与检修维护;

(二)疏浚河道,排查梳理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桥涵、  围堰及其他阻水设施,加大排涝站前池扩挖、河道断面扩挖、 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增强河道蓄洪、泄洪能力。

(三)加强既有排水管网、管渠清疏与修复工作,及时 清理雨水收水口与出水口堵塞物。

(四)加强重要、积水地段路灯、强电、燃气等设施隐 患排查与管理维护。

(五)加强公园、道路倒伏树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 患;

(六)督促小区、商业广场、农贸市场等的管理单位做 好防内涝工作。

五、提前防控部署,加强监测预警

(一)5  15 日前,完成排涝站、涵闸、污水提升泵站 等设施检修维护以及 2 次以上试机工作,并加强汛期的检修 工作;完成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完成排水管网、管渠清疏与 修复工作,及时清理雨水收水口与出水口堵塞物;完成路灯、 强电、燃气等隐患排查与维护工作;根据工作职责组建相应 的应急队伍,做到如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储备 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台账,建 立健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功能良好 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配。

(二)进入梅雨季节,关闭施村闸;随时监测外河水位, 当外河水位低于排涝站自排水位时,以自排为主。当外河水 位高于自排水位时,关闭自排口,启动机排设施;应排尽排, 最大幅度降低河道水位,增强河道蓄洪与泄洪能力。

(三)根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 度。对排水、道路及附属结构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 查,对市政设施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

(四)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上报雨情、 汛情、灾害性预警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 告、早预防、早处置。

(五)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一点一策 ”制定易涝点整 治方案。

六、分级响应与应急处置

由指挥长根据启动条件发出分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 各自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方案。

(一)四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天气预报报有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可能造成县城内 涝,启动四级响应。

2.应急处置

指挥分部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排水防涝工作督 促检查与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值班制度;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镇人民政府开展道路与排水 设施巡查工作,严密布防;应急队伍与应急物资随时待命, 能够做到随调随到;县住建局、籍山镇人民政府排涝设施管 理人员 24 小时在岗在位。

(二)三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当连续出现两天以上中雨或是三小时内大到暴雨且降 雨量达到 25-50 毫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

1)各成员单位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雨情发展变化与发生内涝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2)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镇人   民政府加强巡查,对排涝设施、道路小区积水等进行实时监   测、及时应急处置;集中应急队伍确保 15 分钟内可赶赴现   场进行应急处置;应急抢险救援物资 以车代库 ”,做好准   备;城区出现局部滞水时,根据滞水形成原因,“一点一策  启动应急方案及时排除内涝。

3)县住建局及时打开截污阻水设施,保障雨水排水 畅通。

(三)二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当连续出现两天以上大雨或是三小时内有 50 毫米以上100 毫米以下降雨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

1) 由指挥长负责指挥县城区、开发区排水防涝工作;

2)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镇人 民政府应急队伍全员行动, 15 分钟内到达内涝点进行处置, 及时打开道路收水井盖加快排水,动用防汛专用机械、车辆 伴随保障;在危险路段安排专人值守,水不退、人不走。  时将重大内涝险情报县防指。

3)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查处、打击阻挠排水防涝违法行动。接报警后,15 分钟内到达现场,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 利开展。

4)县交管大队负责在内涝点设立警示牌加强警戒、疏 导管控交通,及时通知内涝点车辆转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与财产损失。

5)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相应工作。

(四)一级响应 1.启动条件

遇有连续恶劣天气或是三小时内有 100 毫米以上降雨, 城区内发生多处严重内涝时,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

1) 由指挥长负责指挥县城区、开发区排水防涝工作, 及时向县防指报告。

2)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籍山镇人 民政府负责及时、全力投入排涝抢险,并优先对重要设施、 交通要道等要害部位进行排涝除险, 同时视情增加应急队 伍、应急物资;必要时可运用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 财力进行抢险,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县水务局给予应急队伍与应急物资全力支持;县 应急管理局根据指挥分部命令负责协调消防、公安等参与抢 险救援,并做好灾后救灾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跟踪 报导与舆论引导工作。

4)必要时,经指挥分部请示县防指,依法宣布县城区 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作出相应工作部署;以籍 山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主,县城管局、住建局等部 门配合,全力组织抢险,转移群众与财产;县应急管理局做 好应急抢险事故现场取证(摄影、摄像)及数据资料的收集、 记录及情况上报工作;其他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 全力开展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五)响应调整

当内涝灾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县城区防 汛抗旱指挥分部根据灾情的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适 时调整响应等级。当内涝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城区防汛 抗旱指挥分部视情形宣布应急终止。

七、灾情报告与后期处置

(一)灾情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 工情,及时向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办公室报告。对 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 情况,随时续报汛情及工作动态。

(二)后期处置

1.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迅速修复或 重建受损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2.各成员单位在排水防涝工作中或结束后应及时总结 经验教训,以及对应急救灾工作的改进建议,以书面形式报 送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办公室。

3.及时统计报送险情灾情信息, 灾情信息实行归口管 理,做到统一、准确、及时。

八、职责分工

(一)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工作职责

接受、传达、贯彻落实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示,组织指 挥、督促检查排水防涝各项工作。

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2390000。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负责 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排水管网 日常疏浚和管理维护工作;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枯枝树叶及其他垃圾,避免出 现淤积堵塞道路进水口与排口;加强公园广场、桥梁、路灯 灯杆、行道树等巡查,避免暴雨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一 点一策 ”制定内涝点处置方案,调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 加强抢险物资储备管理,及时处置雨天险情。配合县水务局 开展水系清障工作,对采取工程性措施和过去改变的水系全 覆盖拉网式进行清淤、清堵。

2.籍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外的排水泵站、涵闸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排涝最大限度 腾空河道水位;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提醒辖区内生活小区和 个体经营户、低洼地带居住群众等防内涝工作;广泛收集、 上报城市内涝隐患信息;“一点一策 ”制定内涝点处置方案, 调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加强抢险物资储备管理,及时处 置雨天险情。

3.县住建局(水治办): 负责城区水系疏通工作;负责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范围排水管网维护、思古桥排涝新站管 理维护工作;负责截污堵水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雨水排 水畅通;负责督促指导施工工地防内涝工作;负责督促指导 供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线路畅通。

4.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排水管  日常疏浚和管理维护工作;加强桥梁、行道树等巡查,避 免暴雨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一点一策 ”制定内涝点处 置方案,调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加强抢险物资储备管理, 及时处置雨天险情。

5.县应急局: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协调消防 和公安等参与抢险救援,督促指导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牵头 负责防汛救灾工作。

6.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所管辖范围内的排水工程运行技 术支撑;负责供水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供水线路畅通。牵头 开展水系清障工作,对采取工程性措施和过去改变的水系全覆盖拉网式进行清淤、清堵。

7.县教育局:做好学校防内涝工作,保障高、 中考安全 顺利进行。

8.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排水防涝的正面宣传、舆论引 导工作。

9.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降雨量等气象数据,加强天 气短临预报频次,根据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报。

10.县交管大队:加强城市低洼地带道路交通秩序疏导 管控,及时通知易涝点车辆转移,避免突发暴雨造成损失。

11. 国网南陵供电公司负责及时维护防汛排涝供电线 路,保障防汛排涝电力供应。

九、奖惩

对排水防涝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 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向县防指提出表彰、表扬;对 排水防涝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 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 责任。

十、排水防涝工作要求

1.汛期突发事故处置期间,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 部各成员必须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服从 命令、听从指挥,接到命令要立即开展行动,服从统一调度 指挥。

2.降雨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24 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处 理应急排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值班电话畅通, 不得擅离职守。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 传播媒体,在做好排水防涝、避险、 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 的同时,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十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南陵县城区防汛抗旱指挥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