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4 16:47信息来源: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成静文 字体:【  

项目名称

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230FJ24SG3393

标段名称

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30FJ24SG3393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工业集中区9号

联系人及电话

尚工 1894955292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

联系人及电话

唐秋红 1835633812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0113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

108932223.57元

项目负责人

 

 

杨小文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5920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4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2、长丰县体育公园-体育馆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地下空间工程

单位获奖

1、芜湖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车管服务中心 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2、芜湖火车站站区枢纽工程西广场地下空间工程 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南陵世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109409996.49元

项目负责人

 

 

花磊

证书编号:京111201620163685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4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江宁开发区无线谷科技园(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及紫金山实验室)一期南区地下车库及C#楼工程(装配式);2、合肥市屯溪路小学龙川路校区、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祁门路校区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三期建设项目施工

单位获奖

1、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站房和生产生活用房及配套工程CGFJ-5标段 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2、中铁大厦 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108918171.43元

项目负责人

 

 

吴守旻

证书编号:浙1342012201208011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

44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西兴中学改扩建项目;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浙江大学邵逸夫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安徽合肥技师学院项目主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看台(第二标段)

单位获奖

1、合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浙江大学邵逸夫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基准价:109434978.12元

2、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1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