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皖芜环(南)罚申〔2025〕1号(芜湖展翼木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0 09:59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申请人名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200MB19600890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怀中 电话:0553-5736088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0553-6827091

工作单位及职务: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陵大队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名称或姓名:芜湖展翼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2UPL968N,法定代表人:王朋彪,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东三工业集聚区

芜湖展翼木业有限公司违反大气VOC污染防治一案,我局202461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环(南)罚〔20248对被申请人芜湖展翼木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被申请人于2024621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未履行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于20241224被申请人送达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皖芜环(南)催〔2024〕5号),但被申请人在催告书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缴款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下列内容:

缴纳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附:1.《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其他材料份;

4.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此致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签名):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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