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5年3月3日报给县应急管理局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中,提出你公司在2025年3月3日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自查工作中发现1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体如下:
矿山目前主要运输道路违反道路设计规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芜湖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芜安〔2020〕47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挂牌督办,请你公司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见附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程序解除督办。
南陵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