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人民政府
>
生态环境
>
其他行政权力
>
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信息分类:
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13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5年1-3月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084/202503-00096
信息分类:
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南陵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13
名 称:
2025年1-3月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2025年1-3月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3 10:36
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姚云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2025年1-3月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情况。
特此说明。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