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南陵县学生资助政策汇总
【学生资助政策】南陵县学生资助政策汇总
南陵县教育局建立和完善免、助、奖、贷等各项资助政策体系,以政府资助为主导,以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覆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等各教育阶段,着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需求。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困难材料,各校指导学生申请,经评审、公示后,认定为资助对象的,按规定享受资助。南陵县教育资助项目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对于幼儿园在园的原建档立卡户幼儿、低保家庭幼儿、残疾儿童、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资助。
(1)原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2)非原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
2.园内资助:各园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二、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行四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国家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中考考试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自2024年起提高为:
1.小学生: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
2.初中生: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
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帮扶政策,设置3档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为每生每年2300元。
3.免书本费、住宿费:免除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本费和住宿费,其中,免书本费按照各校实际书本费标准予以免除,原则上不超过每生500元/学期;免住宿费按照当地发改部门批复的住宿费收取标准予以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予以免除。
4.校内资助:各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四、中职学校资助政策
1.免学费政策: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除外),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档设置,平均资助标准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为每生每年2300元。
3.免书本费、住宿费:免除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书本费和住宿费,其中,免书本费按照各校实际书本费标准予以免除,原则上不超过每生500元/学期;免住宿费按照当地发改部门批复的住宿费收取标准予以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予以免除。
4.校内资助:各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对于上大学前户籍在我县、在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南陵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20000元,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25000元,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申请期间约在7月中旬至9月中旬。
另外,各高校也有自身的资助政策,大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咨询和申请。
南陵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孙老师 0553---683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