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2025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1 11:51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南陵县人民政府:

你县组织申报的南陵县2025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南陵县家发镇永林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1631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1631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给予补偿,并切实安排好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生产和生活。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