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7 11:16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地块

  占地面积:6940.13m2

地理位置:南陵县工山镇红星村马村村民组(南丫路10K)

土地使用权人: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建设有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三栋住宿楼和一栋多功能辅助楼,三栋住宿楼正在进行改造升级,宿舍楼内家具和马桶现暂存在两栋宿舍楼之间的庭院处,地块内东南侧建设的水泵房现已拆除,拆除后剩余部分建筑垃圾(主要为混凝土块)贮存在原水泵房位置,地块北侧为绿化用地,东侧有一条进入福利中心的水泥硬化道路。

未来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因历史原因,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未办理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其地块内部有两部分区域土地使用性质仍为红星村和山峰村的农用地,现为建设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需要,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需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供地手续,依据《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红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国土空间规划图及南陵县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使用性质可知,调查地块被调整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3月至4月。根据调查情况,2011年之前地块为红星村和山峰村的农用地(林地和农田);20118月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宿舍楼)破土动工,20127月竣工入住,共100个房间,200个床位;2012年至2023年为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养老院使用;为提升福利中心的生活品质,2024年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拟建设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山镇金九社会福利中心于20248月停止营业,20253月至今地块内建设的原水泵房被拆除,其他建构筑物无变化。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没有工业生产活动,无外来固体废物堆放记录,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露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202541日,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表层土壤中的VOCs、重金属锌、铬、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进行过土壤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镍、铜、铅、镉、汞)和无机物(砷)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锌、铬)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67-2020)规定“第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检测结果含量较低,检测结果无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及其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后期地块用地规划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