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32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421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
4、《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5、《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3〕205 号)
6、《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
二、政策对象(申请对象)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上岗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季度向财政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安置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企事业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认定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末向所在县(区)提出申请。
五、办事材料
1.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
2. 填写表格:《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3.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帐(单)
4. 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 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由工作人员在系统查询)
6.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7. 劳动合同(协议)(由工作人员在系统查询备案信息)
六、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公益性岗位补贴网上申报”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3、县(区)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单位和个人账户;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八、办理地点(方式)
南陵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6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53-65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