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凤形山铜金硫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将拟建设的安徽省南陵县凤形山铜金硫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南陵县凤形山铜金硫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
4、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采矿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为83.72亩。矿床总体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开采,设计分二期开采,其中一期开采正115米到负720米之间矿体,二期开采负720米到负1080米矿体。设计生产能力为年采铜金硫原矿石30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21年(含基建期3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总
联系电话:0553-2362257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白家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1-62841011
联系人:齐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座10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得。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示期内,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安徽省南陵县凤形山铜金硫矿30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信息.pdf
建设单位: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