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安徽省南陵县源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安徽省南陵县源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出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自查工作中发现1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体如下:
1.井下部分开关柜、行灯变压器无矿用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芜湖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芜安〔2020〕47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挂牌督办,请你公司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见附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程序解除督办。
南陵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