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安委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陵县安委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南陵县安委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陵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南陵县安委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全县宣传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经济开发区、各镇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清单;4月底前,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推动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县安委会13个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13个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南陵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通报、提醒谈话等措施运用,督促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重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持续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四)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2025年度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行业部门继续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推广应用力度,宣贯好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和解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经济开发区、各镇、各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动向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挂牌督办、整治销号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加大行动总结评估调度推进力度。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补差补缺。持续加强会议、通报、提示调度,定期分析信息系统任务进展情况,对于工作进度迟缓、任务超期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零上报、数据统计不全的区域和部门,及时进行警示、通报。(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八)强化工作部署。强化源头管控、设备更新、科技赋能、工程治理,协同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域水患治理工程、城乡安居工程“三大工程”,“一行业一策”制定提升本质安全工作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确保2025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实施源头管控行动。在规划制定、项目审批、安全评估等方面关口前移,严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项目安全准入。提高铜、金、建筑石料等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引进涉及硝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坚决清理退出。严格经营性自建房新建、改建、扩建,督促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加强营运客车管理,引导逐步规范。严控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十)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定期更新先进技术装备推广、落后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全面摸排重点行业存量老旧装置,及时更新、改造、替换、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风险高的装置设备和落后工艺,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8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大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蓄电池规范处置力度。
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消防供水保障力度。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及时对安全评估不合格、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科学推进农村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不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沼气设施及时拆除和填埋。(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科技赋能行动。积极应用电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扩面,整合集成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数据,推进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应急通信装备培训演练,提升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快推进非煤矿山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营运车辆加装“货车疲劳驾驶”预警模型等主动安全装置。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工程治理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工程治理。深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向城市全域延伸,聚焦燃气安全监测,拓展城市水环境治理应用场景。启动实施全域水患治理工程,完善全县骨干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县域主要水系防洪治理工程。统筹实施城乡安居工程,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城乡危旧房,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实施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和尾矿库“一库一策”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年底前实现应改尽改。加快改造国省道危险路段、危旧桥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十三)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等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和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年度攻坚任务。用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风险超前治理,推动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全面清除地下矿山爆破作业专项外包行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分工负责)
(十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引导单位场所和业主强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动态监管,确保时刻畅通。采取联合执法、警告劝诫等手段,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救援窗口等外部救援通道标识化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固定障碍物。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科普,加强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疏散逃生常识。(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等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持续强化油气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六)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等分工负责)5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推动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治理,重拳整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巡线员、安检员、配送员等关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进行日常巡线和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加快推进“小、散、乱”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提升,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八)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规范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加强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管理,做到“六个必须”;将各类动火作业严重违规情形纳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推进全县存量电焊机“加芯赋码”,逐步实现“以码管机”“以机管人”“以智管焊”。(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等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落实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落实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等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大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道路交通、铁路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推进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等分工负责)针对性加强重点地区铁路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大力推进异物侵线等监测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速公路、铁路、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内工程、政府投资工程、招商引资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委等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工贸、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文化和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铝加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渡口船舶安全监管,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持续加强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委统战部分工负责)
(二十四)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新行业新领域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进一步强化南陵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加强预案管理和演练,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事故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二十五)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举报接收、交办、转办机制,规范举报受理环节,依法依规核查处理,据实奖励。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项责任,突出做好举报办理“后半篇文章”,加大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举报风险隐患突出地区行业的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加强《镁及镁合金安全生产规范》《餐饮用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规程》等标准运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六)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提高监管执法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从严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持续强化执法培训和实战训练,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落实执法技术检查员制度,助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每3年至少报送1个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开展安全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开展铝加工、粉尘涉爆、非煤矿山、林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等指导服务,对“两客一危”、危险化学品以及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八)强化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落实《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站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设与运行规范》,进一步规范经济开发区、各镇应急消防机构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设立村级应急消防服务站,建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服务队等力量,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在经济开发区、各镇履职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配合履职事项。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以实战标准建设上下贯通、一体应对、直达基层末梢的应急指挥部体系,推进县级应急指挥部和经济开发区、各镇应急指挥场所功能建设。推动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充实基层应急专业力量,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金属冶炼等高风险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从严组织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经济开发区、各镇、各行业部门持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安全宣讲进万企”活动,发动党政领导干部赴企业一线开展安全宣讲。(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科普讲解”竞赛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推动在县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分工负责)
附件:县安委会负责同志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县安委会负责同志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
序号 |
任 务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
1 |
推动开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
强健 |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
|
2 |
制定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强健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3 |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开发区、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
强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4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电力)、金融监管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潘吉平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金融监管局南陵支局、供电公司 |
||
5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6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季度分析评议。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7 |
结合两会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明查暗访和指挥调度。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8 |
定期调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非煤矿山八项硬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任务落实。 |
潘吉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
|
9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地震、市场监管、通信、烟草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陈娉婷 |
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 |
||
10 |
指导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赋能行动。 |
陈娉婷 |
县科技局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11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汪金龙 |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
||
12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城市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公路、港航、邮政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陆明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重点处、县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分中心、县公路分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执法大队、县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 |
||
13 |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 |
陆明 |
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监管局 |
|
14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民政、商贸、文化旅游、体育、供销、工会、生态环境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何军 |
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供销社、县生态环境分局 |
||
15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团委、妇联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俞悦 |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
||
16 |
指导做好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指导开展培训机构安全整治。 |
俞悦 |
县教育局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17 |
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工作,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民族宗教、驻陵部队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俞宏珍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中队 |
||
18 |
充分发挥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 |
俞宏珍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19 |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俞宏珍 |
县公安局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