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发布时间:2024-01-24 12:50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在矫意识,帮助他们矫正思想和言行,防止重新犯罪,为龙年春节营造安宁和谐的环境,元月24日,南陵县籍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司法所所长和副所长分别授课,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参加了学习。

    所长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知识和重点条款内容,着重讲解了什么是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犯罪、犯罪根源、犯罪类型以及承担的刑罚后果等,同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副所长就“社区”和“矫正”的由来、定义和内涵进行了介绍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原则和目标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特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外出请假、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法律责任”等重要章节条款进行了宣读释义;结合当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列举有关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在生活、工作和生活中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应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令行禁止,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     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旨在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感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管和教育,坚守法律红线,争取早日解矫顺利回归社会大家庭;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法律知识,一定会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学习,服从监管,积极矫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庭,做遵法守规的合格公民。